清洗:工件及夾具在熱處理前均應鏟除油污、殘鹽、油漆等外來物;在真空爐中初次運用的夾具,應預先在不低于工件所要求的真空度下進行除氣凈化處理。
裝爐:在熱處理過程中易變形工件,應在專用夾具.上進行加熱;工件應置于有用加熱區(qū)內(nèi)。
預熱:對于形狀復雜或截面有急劇改變以及有用厚度較大的工件,應進行預熱;預熱的辦法有:一次預熱為800oC,二次預熱為500-550oC和850oC,-次預熱升溫度速度應約束。
加熱:有凹槽不通孔的工件、鑄件和焊接件以及加工成形的不銹鋼工件,-般不宜在鹽浴爐中加熱;工件加熱應有滿足的保溫時刻,可依據(jù)工件有用厚度和條件厚度。
冷卻:馬氏體不銹鋼耐熱鋼空冷時,應散放在枯燥處;馬氏體不銹鋼和耐熱鋼淬火冷至室溫后方可進行清洗、深冷處理或回火;工件淬火后應及時回火,時刻距離一般不宜超越4h,工件所用鋼材含碳量(碳的質(zhì)量分數(shù))較低,工件形狀簡單,不該超越16h;由馬氏體不銹鋼和耐熱鋼組成的焊接組合件,焊接和其后的熱處理之間的時刻距離不該超越4h。
整理:依據(jù)工件要求和外表狀況選用堿洗、水溶性清洗劑、氯溶劑噴砂,噴丸等辦法進行整理;-般不選用酸洗的辦法進行整理。
校對:工件選用靜負荷進行糾正,一般不宜部分敲擊;糾正后應在低于原回火溫度下進行去應力退火;形狀復雜或尺寸要求嚴厲工件,糾正后在回火時用定形夾具結合回火進行糾正;奧氏體不銹鋼工件、校對后在300oc以下進行去應力處理。
質(zhì)里查驗:工件按相應技能文件規(guī)定的項目和要求進行查驗;當工件力學性能不合格時,可重復熱處理,但重復淬火或固溶次數(shù)-般不超越二次。工件的卜充回火不算作重復處理;淬火狀態(tài)或低溫回火后的馬氏體不銹鋼和耐熱鋼工件,重復淬火前應進行預熱,退火或高溫回火;熱處理原始記錄應妥善保存?zhèn)洳椤?
安全技能:工件熱處理時,必須恪守JB4406-87《熱處理安全技能》有關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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